美国总统是直接选举还是间接选举?
美国总统是间接选举。美国是个由五十个州和一个特区组成的联邦制国家。各州不但在经济上保持很高的自主权,在政治上也有相对的自主权。
为使大州和小州之间能够互相妥协和平衡,国会众议院的议席是根据各州的人口比例来分配的,而国会参议院的议席则是每个州都有两个议席。所以,在总统选举中,既要考虑选民的总数,又要考虑州的总数,因此产生了选举人团由选举人团投票选举总统的制度。
总统候选人在每个州的选举人得票数,按照赢者通吃的原则确定。即在该州的选民投票中赢得最多选民票的候选人,将获得该州所有选举人团的投票。例外的两个州是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这两个州按照赢得该州某个国会议员选区的胜利者获得该州此区的选举人票数。
大选中选举人共计538位--合众国参议员 100 位,众议员 435 位,特别行政区华盛顿特区 3 位。因此,当选总统必须得到超过半数即 270 张选举人票。也就是说只要赢得足够州的选民投票,理论上即使候选人在全国范围内选民投票中处下风,他也能入主白宫。1824 年,1888 年, 1889 年和 2000 年的总统大选就出现这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