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护照过期如何办理?
2019年8月20日起,北京公安出入境管理机关实行“只跑一次”服务措施,对出入境证件有效期满、证件丢失、证件被窃等人申请换发、补发证件的,提供“一次性告知单”和“自助服务单”,申请人按照“一次性告知单”提示准备申请材料并通过自助服务设备完成申请提交,实现申请事项“一次性办成”。 具体可以查看首都公安机关门户网站(URL)上发布的信息《北京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十项规定》。
根据该规定第五点 申领护照、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办手续如下: 北京户籍居民办理护照应提交的材料有:
一、中国公民出国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求学、从事商务活动等,申请办理护照必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申请护照,除按上述要求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以及监护人身份证明;
三、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外国常驻机构工作人员因私出国,由外交部凭公安部制发的电子扫描照片核发外交、公务身份的人员证件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有效期一般为5年,最长不超过10年。 自2016年起,内地居民可申请异地办理护照,包括省内异地的和跨省的。目前很多城市都可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