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五行属什么?
1、从传统五行理论看,野有“大”与“小”之分—— 《尔雅·释地》曰:“九野,垣上谓之九野……中央钧广五千里,谓之畿布。”郭璞注云:“每封之域分而为九,故亦称九区。每区各广五千里,则天下之广二万五千里矣。”此处的九野是指“九州”的九个方位区域,即东西南北及四隅,而所谓的“九区”“九域”也就是整个中国疆域了。
2、在现代汉语中,“野”字可以表示两种不同意义的地理概念——“野外(yě)”和“郊野(yǎo)”——其中前者多指乡村田野,后者多为城市郊区或乡村的通称;但无论是哪种意义,其词义所指都相对宽泛且远离城市中心。因此,就传统意义上说,凡是城邑之外都被视作野。当然这种划分也有相对的灵活性,例如周代诸侯国都的郊外又被称作“野”(如《左传·隐公五年》所谓“郑人入滑而反施之于虢”)。至于《史记·高祖本纪》中的“沛之丰邑中阳里人”一句,其中的“野”也应理解为“乡野”“田野”之意。
3、关于“野”字的起源说法不一——或谓象草木丛生之形(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或谓像野兽奔突之状(许慎《说文解字》引《仓颉篇》);又谓以“阝”为“野”之古字(杨树达《积微居小学述林》)等等。不过从先秦文字资料来看,野的形体多作“ ”,至西汉以后才变为“”。所以,从字形上说,野似无特殊含义可言。但是古人常常借用“埜”(或作“壄”)来表“野”,这就有了一定道理。
因为“埜”的字义就是“荒野”或者“郊野”的意思(如《汉书·王褒传》:“夫荆吴之间,地广田野。”),而且其音同于“野”(如汉代刘熙《释名·释州国》所言:“野,耶也。夷平无所障遏也。”“埜音耶”),只不过随着历史发展而逐渐简化成了“野”而已[7]。“野”在古代还可以写作“埜”或者“埜”等异体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