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的结局说明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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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的结局说明了他忘却了人生的根本。李斯在临刑前对儿子说的那段话很值得玩味:牵黄犬逐狡兔,这本来是人生的一种乐趣,是作为普通人可以享受的一种基本权利;李斯是把它作为人生根本的东西的,可是在权力、名位、财富、荣华等物质欲望的诱惑之下,他忘却了人生的根本,一步一步走向了自我毁灭的道路。

这不能不使我们想起老子的话: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老子·第四十四章》)庄子的劝诫也是极有启发意义的:骈于辩者,累瓦结绳,煌煌焉,故夫性情失其常,悔过无及已。(《庄子·骈拇》)意思是说,善于辩论的人,好比在屋上堆积瓦石,编结绳索悬在檐下,他们显耀明晃晃的辩论才能,使性情都失去了常态,一旦失败后悔已经来不及了。这里所说的“骈于辩者”不妨理解为有较高辩才的李斯,他在政治上逞能纵横,以至于“失其常,悔过无及”,忘却了人生根本。

《列子》中有两则故事,也是有相当的启发意义的。其一就是前面所引到的杨朱与梁王的对话,杨朱的结论是:积壤为山,积水为海,今去山一培壤,尽海一滴水,奚足论哉!这段话同样可以把“积壤为山,积水为海”理解为权力、名位、财富、荣华这些物质欲望的拥有,可是只要失去了自我的性命,那些又有什么用!

另一则故事,说有一个人,以“耳目鼻口形能知有生之乐”,也就是在物质欲望上恣肆享受人生,死后阎王让他“还人世间,反其常性,复其真情”,意思是让人忘却一切,在精神心灵的虚静状态中感悟人生的根本。当他又回到了人世间,来到“水火非所措足,毒螫非前所尝”,完全失去了物质欲望的基础的环境时,他才知道“生之失性,忘之不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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