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绑架罪几年?
绑架罪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239条第1款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据此,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是指行为人出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有组织地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控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绑架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绑架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行为人的绑架行为致使其绑架的被害人因为逃亡、饥饿、疾病等原因而死亡。“杀害被绑架人”,是指行为人在绑架过程中,或者在绑架之后、勒索财物或者提出 Other要求之前或者之时,因为勒索财物或者提出其他要求没有达到目的而故意杀害被绑架人,以及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其死亡的。这种故意杀害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其死亡的行为,实际上是行为人在绑架勒索财物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的目的不能实现时的无奈行为,是其绑架犯罪行为的继续,与通常所说的杀人犯罪有着本质的区别。
(2)、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偷盗婴幼儿”是指秘密窃取或者以哄骗等不让人知晓的手段将不满1周岁未有人随同的婴儿或者1周岁至3周岁的幼儿置于自己的实际控制之下的行为。刑法之所以对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作出独立规定的较重的法定量刑情节,是因为偷盗婴幼儿的行为不仅使被偷盗的婴幼儿本人由于被他人绑架而无人照看,处于非常危险的境地,而且给被偷盗的婴幼儿的家人也造成极大的精神痛苦,社会危害性比一般的绑架罪要更为严重,所以,立法特别对此规定为情节加重犯,处以重刑。
对于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行为,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而绝不属于绑架行为,不能以绑架罪定罪处罚。至于以收养或者使用为目的而偷盗婴幼儿的,则应根据偷盗婴幼儿行为的本身的危险程度及其造成的危害结果,分别认定为拐骗儿童罪或者作为犯罪未遂、违法治安管理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行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