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21算早恋吗?
近日,湖北某高中一位21岁的女孩被爆出恋情。其实,处于感情懵懂期的女孩早恋并非稀奇,但这个女孩的特殊之处在于,她是一名高中女生,而且已经21岁了,相当于已经成年了,这属于晚恋的年龄了吗?
从法律角度分析,一般,18岁以上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如果女孩和她的男友都是18岁以上,那么,她是处于正当的恋爱当中。但当一方或双方为无行为能力人时,恋爱则属于不适行为的范畴。即,女孩如果未经父母允许,私下早恋,与父母表示她谈朋友的时候,她还是一个无行为能力人时,那么,她其实是在做一件很不适行为的事情。
无行为能力人,指的就是未成年人。不适行为是指,成年人和不具有成年人身份的人进行交往以及与其进行交易、缔结契约等行为,例如以嫖娼、卖淫为特点的色情交易,以及老年人嫖宿幼女等等。可见,早恋一般都属于不适行为的范畴,是不适当的,是不利于身心健康发展的。特别是,如果因早恋而影响学业的情况下,父母更不应该姑息。
而从道德层面来讲,我们一般认为,婚姻是建立在真诚、尊重、责任的基础上的,而未成年人对于婚姻的理解是模糊的,其确立婚姻的思想是不成熟的,因而容易因一时兴起或某些外在因素而恋爱、结婚,这往往造成人生的不幸。早恋的双方,由于心理、生理发育都不成熟,对爱缺乏理智的认知,往往会以自我意志的决定,来代替对婚姻的责任,因而不利于婚姻长期的稳定。所以,一般,父母和师长对早恋多采取制止、压抑的态度。
但在现代社会,个人自由理应得到尊重,所以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正面教育和引导。如果父母强行制止,容易使孩子在逆反心理和反抗精神的作用下,做出一些不利的极端行为,以至对家庭造成威胁。相反,如果父母正面教育和引导,以朋友的态度和孩子聊天、散步、参加一些有益的活动,反会收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在帮助孩子建立正确的恋爱价值观时,父母应该鼓励孩子,在追求女性时,最重要的是要有智慧,用实力和努力去赢得女生的爱,而不是用花钱的方式,甚至威逼利诱使对方就范。因为,“花心的骑士总是被人玩弄于股掌之间”,如果对方是不追求物质的女侠,最终也会因你的真爱而真心回报。
在现代社会,孩子的成熟期明显地提早了。所以,当孩子把注意力转向异性时,不要过多地指责,更不要简单地认为只有成绩好的孩子,才能避免早恋。面对早恋,最重要的还是树立孩子的正确价值观,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