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允许双国籍吗?
1997年之前,香港特区居民可以同时拥有香港和内地(大陆)国籍;但是,1997年之后出生的人,除非其父母是双重公民并且其中任何一方是来自中国内地的,否则一律成为香港特区永久居民而失去中国内地国籍。 也就是说,现在的香港特区居民不能拥有两个国籍了。
我认识不少这样的朋友,他们的孩子出生在海外,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中国籍公民身份,孩子出生后具有中国国籍;但后来办理香港身份证和护照时才知道,由于父母其中一方是具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护照的香港居民,尽管他们本人出生在海外,但由于香港特区法律只承认一个国籍,因而他们丧失了原有的中国国籍并自动取得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国籍。虽然如此,他们仍可拿回中国户籍。
其实,很多移民海外的华裔二代甚至三代,在返回中国大陆时都面临“国籍”问题——即需要决定自己到底是以哪一个国籍的身份回到祖(籍)国。如果持中国护照回国,在入境时要填写入境登记卡,其中就有一项个人国籍说明,须如实填写。 如果回国后想重新申请中国国籍,则需要放弃外国国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但这种情况毕竟已经很少见了,大部分是归国移民者已经不具有中国国籍了。所以,这种“国籍”问题实际上并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