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离婚难吗?
在美国,离婚是很容易的。美国一般每个州都不强迫男女缔结婚约,同样也不强迫男女不离婚。当然,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利益和稳定家庭,如果女方正怀着孕,或生下孩子还未满一年,或家庭十分贫困无法维持离婚后两人的生活、住房等都难以解决的时候,法律上规定应暂缓离婚,要等上述困难解决之后,才可提请离婚。也有一些宗教色彩很浓的州,仍保留着“安息日”不准离婚的规定,如路易斯安那、俄亥俄、康涅狄克等州。
美国多数州采取“意愿离婚制”,只要夫妻一方或双方自愿离婚,法院经审查后,就可颁给离婚证。在离婚问题上,男女双方如果在子女抚养、财产分配问题上取得一致意见,这种离婚称“无过错离婚”(Fault-Free)。如果双方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就需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出面解决纠纷。在“过错离婚”中,哪一方有过错,就由这一方承担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等主要责任,另一方则可提出赔偿要求。美国最普遍的离婚理由是“不可协调的分歧”或“感情上无法弥合的破裂”。在一些州,一方犯了下列任何一种过错,另一方即可以离婚:通奸、重婚、施虐、遗弃、吸毒、酗酒、同性恋、被判刑。
美国的离婚裁决,只限于解决离婚双方的财产分配和子女归谁抚养等问题,至于离婚本身,只要双方愿意,法院是不干涉的。因此,美国法律对离婚有专门规定,一方要求离婚,向法院提交申请后,只需等待60天,就由法院签发离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就正式解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