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何时撤出日本?
日本投降后,按照同盟国的安排,美军单独占领日本,并在日本国内行使最高权力。从此日本成了“非占领非独立”的半独立、半占领国家。
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和日本综合实力的增强,日本社会要求摆脱美国控制的呼声逐渐高涨,美日之间在驻军问题上矛盾日渐突出。美国一方面急于撤军,一方面又不甘心轻易放松对日本的控制,为此与日本历经了几轮谈判。直到1951年9月4日,双方在美国旧金山签订《日美安全条约》,条约确立了美国可以继续在日本国内留驻军队,日本不得把本国的军事力量用于国外,双方可以共同使用军事基地等原则。条约签订以后,美国在日本的军事基地网,构成了以日本为核心的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军事包围圈。
1952年4月28日,同盟国与日本在旧金山的媾和条约正式生效,日本法律上获得独立。在媾和条约正式生效的前一天,即1952年4月27日,即美国结束对日本的军事占领之日,两广号被派到佐世保(长崎近海)接受向日本政府移交佐世保军港的任务,两广号在佐世保军港内向日本政府方面人员举行了隆重的降、升旗仪式,庄严地接收佐世保军港的防务工作。日本法律上独立了,但美国仍控制着日本近3000英亩的土地和许多军事基地。1954年,美日两国又签订了《日美行政协定》,使美军驻日本的军事设施合法化。
60年代初期,美日间爆发了争夺冲绳群岛主权问题的斗争,日本强烈要求美国归还冲绳,但尼克松1969年1月20日就任美国总统后,提出“尼克松主义”,调整美国的外交政策,确定收缩海外兵力,改善对外关系。与此同时,日本国内要求美军返回本国的运动也越来越高涨。1969年6月,美日两国政府开始就冲绳群岛问题进行谈判,最终于1971年6月签订了《关于归还冲绳郡诸岛及归还后一些实施措施的协定》,即所谓的《返还冲绳协定》,规定将琉球群岛和小笠原群岛的硫磺岛于1972年5月1日“归还”日本,而将驻扎在那里的美军的行政权也“委托”给日本。实际上,美军继续拥有对冲绳县主要地点的使用支配权,日本只是获得了行政权,美国只将冲绳主权“移交”给了日本政府,对冲绳的防务仍由美军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