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代表了美国什么?

潘文磊潘文磊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总统职位的设立,正是为了对各州政府和人民进行有效的集中控制。根据1787年宪法的规定,总统握有最高行政权,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兼任美军总司令。按联邦宪法,总统对立法、司法两部门既无否定权也无否决权,表面上似乎处于从属和服从的地位。但实际上总统权力十分广泛,足以与国会抗衡。总统的主要权力有:

(1)联邦政府首脑,有权领导各行政部门和指挥全国军队。

(2)有权缔结条约,但须经参议院核准。有权任命高级文武官员,包括任命大法官,但须经参议院核准。此外还有免职权,可免去文武官员的职务。

(3)向国会提出国情咨文及施政纲领。对国会提出的议案可以表示赞同或反对,有否决权,除非国会复议时以2/3多数推翻总统意见,否则该议案不能生效。这种被称为“否决权”(Veto)的权力是总统控制立法,抗衡国会的重要手段。同时由于议案的提出是国会立法的起点,国会还经常利用这一事实阻止总统的立法程序。

(4)总统既代表国家,理所当然拥有对外权,包括战争权。但是根据三权分立的原则,总统对内的行政权受到国会的制约。根据宪法,有权宣战和征集军队的权力由国会把持着。为防止总统滥用战争权,国会还有权通过不拨款的方式阻止总统进行战争。这样在对内和对外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总统和国会经常发生争议,权力在二者之间有所转移。尽管总统的地位十分重要,但按照三权分立的原则,总统不能行使立法和司法的权力。美国政体的这些特点,反映了立国之初资产阶级对中央政府的态度,既要加强控制,又要防止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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