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女孩定性了吗?
从法律层面上来说,“性同意”是一个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念志提出的概念。他表示,我国现行立法规定的“强奸”只包括男性对女性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不包括女性对男性的强制猥亵行为;而“猥亵”不仅包括强奸行为,还包括强制猥亵、侮辱妇女以及猥亵儿童罪等。他建议修改现行的罪名体系,增加女性对于男性的强制性猥亵犯罪,从而有效规制“以暴虐手段奸淫、猥亵未成年人”等行为。 如果女孩是自愿的,那么就不构成强奸罪;反之,则成立。
事实上,2020年12月,江苏溧阳就发生过一起类似案例。 一位13岁的女童在家人疏忽看管时被57岁的邻居入室强奸。事后,被害女孩向警方表示,自己当时已经昏迷被强行带上汽车,之后被带至一农家房屋内实施强奸。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系未成年人(13周岁),身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公安机关遂以涉嫌强奸罪立案侦查并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刑事拘留。最终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 本案中,由于受害人系未成年人,且证据显示受害人对被告人的行为是在醉酒状态下丧失了辨别能力,故本案应适用《刑法》第236条第2款的规定,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值得注意的是,该案是近年来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量刑上最重的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