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能补办外地身份证吗?
可以,本人亲自去,带户口本、社保卡之类能证明自己身份的材料即可 2017年9月24日起,北京与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地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以上地区的居民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进行居民身份证异地申请。
1、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①居民身份证原件(没有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凭户口簿);
②居住证明。
注:居住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等能够证明当事人居住情况的材料。
③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申领登记表》并签名,确认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并在其上签名。
2、派出所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的,报市级公安机关签发《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通知书》。
3、审核不合格的,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理由。
4、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发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回执单》。 5、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送达。
注意事项:
一、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
二、因各地实际情况有别,具体实施时间由地方政府部署。 请参考《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