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居住证申请表,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证明和连续居住6个月的租房合同原件。 注:如果本人身份证是外地身份证的,还需要提供当地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 如果本人户口是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还需提供带照片的原籍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北京市居住证》是来京人员依法在京居住的重要凭证。2015年起开始实施《北京市居住证》制度,取代原来的暂住证。来京人员申领《北京市居住证》,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居住证件等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符合签发条件的,制发证件。 目前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如下: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居住证明材料:
1.居住在居民自建房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宅基地使用证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
2.居住在单位的,由单位出具集体宿舍证明;
3.居住在出租房屋的,提交租赁合同及房主房产证复印件;
4.居住在亲友家的,提交业主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同意居住证明的,以及租住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