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能取吗?
可以提取,符合以下情形可以提取个人帐户余额。 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并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六)离退休的;(七)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九)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缓刑期的;(十)被宣告失踪或被宣告死亡的;(十一)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回原籍的; (十二)户口迁出本市,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十三)在本市没有住房,且离开户籍地来京工作的;(十四)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十五)异地购房(仅限贷款买房)。
上述第(一)至(三)项及离休、退休提取申请提取时需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申请人身份证;2.申请人户口本;3.申请人结婚证;4. 申请人公积金联名卡,无公积金联名卡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银行柜台进行激活,并确定联名卡为还款账户。
上述其他情形申请提取时需携带相关证件或材料:1.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3. 申请人提取申请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