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赚钱真多?
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因此,不管是普通上班族,还是影视明星,都有权利查看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出示书面的支付记录。用人单位也必须保留支付员工工资的凭证。
因此,不管明星是走正常的财务流程领取工资,还是走其他的流程拿到片酬,公司都要给他开一份工资条,这份工资条上要记录明星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扣款。这份工资条,明星是可以拿到手的。
不过,因为很多明星的片酬太高,高到有些影视公司根本无法正常负担、没法正常从财务支出。为了达到多发片酬的目的,有时片酬不是以工资的形式发放,而是通过其他方式发放。
比如,有的是通过劳务公司走账,走账公司与演员所在的公司签订制作服务合同,将款项支付到演员所在公司,再在“企业成本”中支出,这样在“人力成本”上就得以省出一大笔费用,变相助假。
因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职工薪酬》规定,企业对劳动者在一定期间提供服务的,应当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等等。
按照这个规定,影视公司、演员经纪公司正常支付给演员的片酬就属于“职工薪酬”的范围。但是如果走制作服务合同,因为不是“职工薪酬”,所以能多支付一笔款子,同时“企业成本”还可以从“人工成本”里省出一大笔。
还有的是通过“假投资”、“增资扩股”、拆分合同等形式给明星发片酬,这些形式,有的是出于避税的逃税的需要,有的是发明星片酬超出正常财务支付能力的,都是违规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