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为什么是米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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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只有一个中文的“美国”,那就是美利坚合众国,其英文为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联合国的英文也是 the United Nations,联合国的简称为UNO(法文“le nation unie”的字头缩写)或UN,但没有缩写成“联大”的。那么,“美国”、“联合国”是怎么变成“米国”、“联大”的呢?原来,这是我国方言中一个独有的语言现象。

如果用中文的拼音记音,它其实就是“méi guó”、“lián dà”。在我国江苏话、浙江话、上海话等吴方言中,有不区分舌尖鼻辅音拼音与舌面边音余辅音的发音现象,即在吴方言中,舌尖鼻辅音拼音与舌面边音余辅音同音合并,也就是拼音拼音、余辅音同音。由于汉字中只存在一个“没”,使得吴方言中“美”字没有相对应的汉字标注,“没”字既表“没”,也表“美”。这样一来,吴语区在表达“美”字时,只有注音或借音(注:古汉语中,“没”字本有“美”的音义)。按照“国际音标”来记音就是[m],音译汉字为“梅”或“咪”,前者为同音借字,后者是外语拼音中的约定字。人们借“梅”的“m”加上汉字“国”或“花”就成了“梅国”或“梅花”;借“MI”加上汉字“国”,就成了“米国”(有的地方还出现了类似“美美”、“咪咪”等带有亲昵色彩的称谓);此外,在日常生活中,一些吴语区的人们还用本地口音说“美言”、“美酒”、“美事”、“美食”、“美容”等,这些词语听起来都是“没言”、“没酒”、“没事”、“没食”、“没容”。

实际上,这种“音译汉字”或“注音汉字”(如“的、呢、啦”等等)早已是现代汉语词汇中约定俗成的一部分。由于它本身是借字表音,不带原字的意义,所以在造句时,必须以“汉字”字面的原义进行语法解释。例如,“米国”是个名词。如果字面解释,“米”是大米的米,是名词,“国”是“国家”的意思,也是名词,显然,用两个表同功能的词搭配在一起,不符合汉语的语法规则,因而是不规范的。但是,如果把它作为一种形象的说法来理解,那就是另一种语言环境了。再如,“梅花”,从字面解释,可以是“梅花”,属于植物。但是吴方言说成“m花”,它的表形功能就是一“美”字,是属于汉字“美”。如果借“m花”造句,也属于不规范的汉语语法。如果当做“形象化语言”来理解,那就又是一种语言环境了,例如一位在吴语区工作的北方人,与某位女士相遇,他会对周围的相识者说:“你们看,多m花的姑娘!”这里就不能按照字面意义理解为“多么像梅花的姑娘”,而应理理解为“多么美貌的姑娘”,这在吴语区就是一种形象化或幽默化语言。

除了“美国”,吴语区人们还有将某些与“美”字相近的音调词语也借用“m”字的现象,如将“美貌”说成“姆美”:“你看她长得多么姆美”;将“美丽”说成“姆丽”:“她穿上这件衣服多么姆丽!”这种“姆美”、“姆丽”等词,已经不再是“美国”等双音节词语了,而是属于多字头的词语。因此,它既可作为一种语言现象,也可将它当做“形象化语言”或“幽默化语言”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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