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识美国选举?
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党和国家的组织制度和活动制度,选举制度是这一原则的直接体现。正确运用民主集中制,主要表现在正确运用选举制度上。我们应当向美国学习,但不要试图照搬美国选举制度和政治体制。对于美国的选举制度,主要应抓住以下三个方面:
一、从美国的选举结果和选举结果所产生的一切政治现象来看,都是其各种利益集团所决定和影响的。美国利益集团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采取各种手段来左右和操纵选举结果。其手段有:一是以金钱和各种利益为诱饵,收买候选人为其所用:二是在各种媒体上大肆宣传,为候选人提供舆论支持。这样所选出的总统、议员等,必然为这些利益集团服务,而不可能为人民的利益服务。事实上,在美国这些利益集团包括一些大财团、大企业等,它们只为自己的利益服务。而与广大劳动人民、普通百姓的利益往往是背道而驰、互相矛盾的,甚至是对立的。选举的本意是对公共权力的委托,是平等的人民将权力赋予代表自己的人,以保证自己利益的实现。而在美国这种制度下,选举实际上是金钱、资本等集团利益所控制和操纵,劳动人民被剥夺了参与和表达自己利益的真正的民主和自由。
二、美国是个联邦国家,中央和地方互相制约,地方权力相当大。所以,总统的权力并不是像某些人所说的那样大,他在行政、立法、司法等方面要受到国会、大法官以及其他各种利益集团的制约。而国会本身又由参、众两院组成,参议院由各州人民选举产生,每州2名;众议院按各州人口比例产生。他们有权弹劾总统,在许多重大事情上,众、参两院必须一致才能生效,这就制约了总统权力的过大和过分集中、滥用和误用。在美国,一个总统的施政纲领、方案、法律的实施,并不是仅仅根据总统的意愿,而要得到国会甚至参、众两院多数通过才行。比如奥巴马的医疗改革方案等,要受到来自国会的相当多的制约。同时,总统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也是形式上的,实际上是由以州为单位的选举人团成员选举产生的。这也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总统的权力。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由于任内干了不少坏事,虽连任了两届,其支持率却很低。他在任期最后一年的支持率仅为36%,其内阁成员的支持率也只有29%,这种状况同我国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状况是无法比拟的。
三、必须看到,美国是当今世界最强大的国家,它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物质力量和武装力量,它实行了二百多年的资本主义制度在美国社会里根深蒂固,美国的资本和垄断利益集团十分强大。在这些集团的控制下,美国选举制度是有利于它们统治和剥削劳动人民,为实现其利益服务的,并且被它们用得得心应手,使得美国总统以及国会等政权机关完全被它们所控制、所左右,为它们所用。而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基础,我们的党是执政党,广大党外的劳动人民是我国社会的主人,我国各种法律是按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来制定的,广大人民是党和政府的依靠力量。同美国相比,我们的国情不同,制度不同,党的地位和职能不同,党与各民主党派关系不同,国家的政治制度也不同。另外,我国的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一切工作都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党是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同美国相比,我国党政领导机关、党外人士、军队、各民主党派、各民族、各人民团体等,无论是在各阶层所占有的地位、人数、权力等方面,都远非它们所能相比。在美国那种选举制度下的总统、议员、州长等,同我们党所提倡的干部标准和干部的素质要求也是背道而驰的,他们绝大多数都是为所代表的资本集团、垄断集团牟取私利的。如果在我国把美国的选举制度和政治体制照搬过来,那将是极其危险的。我们某些人主张的普选代替人大代表选举的主张,实际上也是同美国制度接轨的改良主义、和平演变的主张。我们应警惕和批判这种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