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美国人结婚需要什么?
一、外国人和中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民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本市民政局办理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同本市居民的婚姻登记,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违反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年满25周岁(初婚)。
2、男人必须达到25周岁,女人必须达到23周岁。
3、当事人必须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外国人必须提供其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经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婚姻状况证明(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有效)。
上述证明出具的日期,一般必须是婚前3个月内的。
5、当事人必须提供2寸双方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3张。
6、当事人必须提供有效的本人护照和2份护照影印件,以及我国公安部或市、区(县)公安局(分局)指定的检疫部门出具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7、凡华侨、香港、澳门同胞以及台湾同胞同本市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可免交居住证明,但必须具有婚姻管理机关认可的有效证件。经审查,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8、外国人之间在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必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外国男、女与中国公民同居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不适用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