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议员有多大权利?
作为议会制的产物,议员的权利在理论上非常大,实际上由于“一党两派”体制(即一个政党分为两派,一派是议会多数党、另一派是总统及其内阁所属党派)和议会政党纪律制度的约束使议员无法形成有效制衡政府的权力,而作为总统制的产物,国会议员(其中一半为参议员、一半为众议员)的权力在理论上同样很大。但两者的区别在于,美国的国会议员没有党纪约束,个人意志高于议员意志,因此美国国会议员的权力更“实”。
实际上,国会议员作为民选产生的代表,主要的权力在于代表选区内的选民权利、处理选区内的事务和处理国会事务。由于美国国会拥有多方面的权力(立法、预算、审核、调查等等),国会议员的主要工作在于国会事务的工作上。
就国会议员的选区内的工作而言,众议员和参议员并没有太多区别(因为每个议员都代表一定范围的选区)。而议员在国会的工作上则有比较大的区别。例如,在制定预算方面,参议员的主要关注的是本州内的预算和拨款分配。而众议员更侧重于自己的选区内和本州的选区内的拨款预算。此外,在军事基地的设置、工程项目的投资、社会福利分配和国际项目的开展,都有本位主义的倾向。在外交方面,例如一些议员可能支持对某个国家进行制裁,但该议员所代表的选区正好拥有一个对该国进行贸易的厂家(该厂家拥有大量的劳动力),这样该议员就很有可能反对对这个国家进行制裁(或者在表决中弃权,这等于是反对)。因此国会议员在本州和选区内的权力非常大。
在国会事务上,从制度上讲,国会任何成员都可以提出立法、对政府进行调查等等,但是,由于美国国会的权力非常广泛(可以说大过了包括总统在内的一切行政部门),这些内容需要通过委员会的分工来分别负责。因此,议员的权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所处的哪个委员会。这也就是说,议员在国会中的任职决定于议员的个人地位和权力。
一些新当选的议员由于没有资深议员所拥有的政治资本,不可能担任重要委员会中的成员,因此其权力非常有限。而一些资深议员则可以利用委员会的权力来限制政府和总统的权力。例如在国防委员会中的成员可以否定总统的军事决策、财政委员会可以否决总统提出的财政预算、外交委员会可以限制甚至制止总统的外交政策、情报委员会甚至可以介入针对美国公民的监控和调查(例如水门事件中涉及的窃听事件)。而一些非特别重要的委员会(例如老兵事务委员会、内务委员会)的权力则是非常小。
综上所述,国会议员的权力在理论上非常大,但是在实际中取决于议员在国会的任职、议员所在的党派和议员的个人政治资本(例如服务选区的好坏、竞选中投入的资金的多少、对党内人士赞助的多少、个人魅力和交际的高低、个人才能如何等等)而有非常大的差别。但总体趋势是老议员的权力远远大于新议员,民主党议员的权力在民主党政府时期也远远大于共和党的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