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北京信访成功案例吗?
成功案例倒是有,但是过程之曲折复杂、花费的时间精力金钱都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就说我身边的吧,我同事的爹退休老干部,在退休几年后突然收到法院传书,说是有人举报他贪污,让他去配合调查(其实根本不存在这回事)。我同事赶紧带着他爹前往指定宾馆,可刚进去警察就跟着进来了,直接把他们带到刑警队,进行24小时监控,只字不提逮捕证和案件材料,就这么“软禁”了7天。
后来经过打听才知道,是原单位的人举报的,而原单位现在所属行业属于中央直属,所以区公安分局没法直接插手处理,就故意为难我同事的爹,想让我同事的爹主动承认错误。可是我同事的爹是个老革命,啥也没说过,就这样被“软禁”了7天。 后来更是神奇,区分局这边没招了,居然把线索移交给刑侦总队,让刑侦总队再立案调查。结果刑侦总队那边查了一个月,居然真的查出我同事的爹多年前因工作原因曾欠下公款10多万,虽然早已归还,但按照刑法相关规定,仍然构成犯罪,应当移送审查起诉。
更戏剧的是,因为当时信息不通畅,我同事的爹在外地出差时,当地检察院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他发送了《移送审查起诉通知书》。而我同事的爹,一个一辈子没有见过电脑的人,居然也稀里糊涂地将电子版的《移送审查起诉通知书》打印出来当成了自己受案处理的凭据! 于是,原本已经“悬乎”的案件又出现了新情况,地方法院以《移送审查起诉通知书》为依据,正式受理此案,并分别向我同事的爹送达了《起诉书》。
接下来就是漫长的法庭审理,期间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两次退侦,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历时一年之久终于结案。最后法院认为,我同事的爹确有贪污挪用款项的违法行为,应当退还违法所得,但犯罪情节轻微,且能主动退还赃款赃物,认罪态度较好,决定不予刑事追究,宣告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