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
2014年,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标准如下(根据户籍不同分本地户籍和非本地户籍两种申请标准) 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才可以申请:(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无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四)未享受过下列购房优惠:1.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0元标准补助的安家费;2.购买一套住房给予一定金额的补贴;3.租赁一套公租房给予一定的租金补贴。
材料准备 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一式四份) (一)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需提供所在单位婚姻证明(四)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和住房情况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五)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婚姻关系证明复印件由民政部门出具审查意见并盖章(六)住房情况证明。租住公房的提供直管公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住单位的提供本单位产权证明、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自住商品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已购公房的提供房改批复的原件、复印件和房改表原件、复印件。
办理流程 申请-审核-公示-登记-备案 首先,申请人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公示通过后进行登记,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备案。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的经济适用房产权归属不一样,有的是开发商负责办理产权证,有的则是在交房的时候直接有相关部门把产权证发到购房者手中。办理权属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四年,由于行政机关的原因,致使购房者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可以请求政府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