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的校训是什么?
1920年11月,国立北京大学筹备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校歌、校训等问题。会议决定,沿用《京师同文馆》作为校歌。而关于校训的讨论最为热烈。当时提出的选项有“格物致知”“实事求是”“博学审问”“明辩笃行”等,最后经教育部批准,定为“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敬业,为国效贤”二十个字(见1923年5月4日《国立北京大学日刊》第862号)。
这八字校训后来被简化为“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知行合一” 但是今天再来看这一校训,有很多地方值得商榷。 “博”在古汉语里有“广泛”“渊博”的意思,引申一下,可以表示对知识、对事物的掌握程度。但这里说的“博”显然不是这个意思——北大的学生们可不会自称自己“学识广博”。这里的“博”是“多学”“广泛学习”的意思。 那么按照这个标准,我可以说自己是一事无成吗?显然不能。我是学历史的,但是我同样喜欢文学、哲学甚至物理学的著作,那是不是可以说我“博学”呢?恐怕不能。因为这些学问我一个都不精深,只能说是“博而不精”了。
“学”也是如此。我也许能背诵《离骚》全文,但我未必真正理解“离骚”的意思,更谈不上“运用”《离骚》中的方法来解决问题了。如果我说我能“学以致用”“知行合一”,那不是自吹自擂么? 这里的“博学”和“学”应该是“广泛涉猎”“认真学习”的意思,而不是“精通”“熟练掌握”。因为如果达到这个程度,我也就不用在“诚毅”后边再加个“求真”了。
至于后面的六个字嘛……算了我不想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