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还有暂住证吗?
2014年1月1日起,“暂住证”改名为“居住证”了,而且只有正式居住满6个月以上才给办。 之前办的暂住证如果到期了需要重新办理。 现在办理的是居住证,条件有:
1、在当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2、在当地有合法稳定就业且参加社会保险;
3、在当地连续就读。满足以上三点即可申办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等条件的,可以申请居住证,并享有居住证持有人待遇。 第三条 凡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一)当地公安机关受理申请人所持证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核发手续,并制作发放居住证;
(二)当地公安机关通过电子文件方式发送信息至户籍地的公安机关,由户籍地的公安机关核实信息后发回应答;
(三)申请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凭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籍地公安机关申报领取新申领的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