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片酬怎么分配?
先放结论,国内演员的片酬和演技基本无关! 举个例子就知道了,包贝尔导演的电影《胖子行动队》,主演是包贝尔跟贾玲。 这是这部电影的演员成本(据说是全部收入): 2.6+5=7.6亿 再来看看这两位主演的票房贡献率: 包贝尔总共就拍了这么一部电影(而且不是男主),贡献了3.2亿的票房; 而女主贾玲,演艺生涯除了春晚之外最好的角色,贡献了4亿的票房。 这在明星片酬里算很低的了,但很可惜,这种低是建立在挤压制作成本和宣发成本上的。对于普通观众而言,用不到10块钱的成本就能换得一个可以娱乐一下的作品,是非常值得的。
但对于真正的演员来说,这样的低成本作品,其实是非常摧残自我的——包贝尔电影中有一场被强奸的戏,为了表现暴力美学的残酷,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直接伤害到生理健康;而贾玲那个胖丫头,为了呈现出更滑稽幽默的效果,不得不疯狂吸油,让自己看上去更加像球,这对心理也是一种折磨。 这样的付出与回报比简直不能更惨! 但如果换个角度想,这至少证明了演员的表演没有被市场认可吧……
伊戈优质答主影视明星的片酬一般有两种分配方式:一种是干股分红,影视明星可以获得影片票房、利润的收益,不过这种模式会面临很大的风险,只有非常知名的大牌影星才能争取到这种方式,譬如冯小刚和成龙等人就是这种分配方式。另外一种是保证底薪分成收益,这种方式在好莱坞也很盛行,譬如500万底薪加7.5%的收入分成,这样既可以让明星获得优厚的待遇,也可以让明星更有动力去宣传和推广影片上映,保证票房收益。
但是在国内对这种分配模式的监管存在很大漏洞,很多明星可以凭借票房分成逃避纳税,例如500万的底薪只需要缴纳一次,然后7.5%的分成则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相当于获得了高额收益却逃避了纳税义务,如果按照5000万的票房收益来算,7.5%的分成收入就有375万,500万底薪纳税104万,375万分成纳税43万,总共的纳税义务为147万,但是很多明星都直接放弃7.5%的分成直接拿到两笔总和为875万的片酬,只需要纳税104万,相当于变相偷逃了43万的税款。如果票房收益突破15亿,那么500万底薪加上7.5%票房分成则可高达1400万,明星纳税只需170万,相当于变相偷逃了280万的税款,国家税收损失惨重。
现在为了规范这种分配模式,要求明星获得票房分成也必须要纳税,在分成时必须先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才能获得分成,这样就会形成分成数额越少纳税义务越少,分成数额越高纳税义务越多的情况,形成累进制纳税义务,从而避免出现纳税义务过少而应纳税所得过多的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