鎛字五行属什么?
《说文解字》载,“鎛”从镈、石声。段玉裁注曰:“金镈,镈盖击缶之器也。凡石磬皆施虡(jù)者,其用木者不施虡……此云‘镈石’,谓石磬之类;以石为虡,非所本义矣。”可见,在“石虡”的基础上产生的“鎛”具有两个属性,一是作为乐器,二是作为敲击乐器的器具。
根据考古发现,商代已经有了石磬。西周时期的青铜镈是石镈的替代品。山东曲阜鲁国故城曾出土一件有铭文的铜镈,器盖和钲部都有铭文16字,记述了鲁国公与太师共同制作这件铜镈的过程。 鲁国故城的另一处遗址中出土过两件编钟,其中一件的铭文记载了一件铜镈的铸造过程:齐侯为成伯作镈。成伯即许公,是鲁国的同姓公爵,可见这件铜镈是为许公打造的。许公墓在今邹城市大束镇许家窑村东150米处。据考证,这一带有西周晚期到春秋早期的鲁国之墓十余座。这些墓葬大多被东周时期的小丘堆埋没了,但墓内还存有器物。 这件编钟共4部分38个部件,各部分可自由拆卸组装,且发音均能对应十二律吕中的六个半音,是我国最早的成套编钟之一,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
这件镈不仅是一件礼器,还是用于演奏音乐的乐器。这种双重属性的特点一直延续到了后代。 《史记·司马相如列传》中记述:“上林有夔龙,邯郸有弦悲。”“夔龙”应指一种形状像龙的石磬。汉代的石磬形制与石鼓相似而较小,一端有穿,可以悬挂。
汉代以后,随着礼乐的散亡,用于演奏的编钟、编磬逐渐不再使用,而作为礼器和祭祀用具的镈也没有了踪迹,但它的名字却一直保留下来并用作了姓氏——“镈”(b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