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的小媳妇结局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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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话中的人物被搬上荧幕后,总有不同的结果。有的神话角色历经几代人才被正名,就像元始天尊和西王母;有的却被剧作家设定成和人物原型截然不同的人物,就像盘古开天地后的女娲,原本善良的她竟被剧作家写成一个阴险毒辣、为了自己的私利不惜让天下大乱的女孩。除了女娲,其他大神也是状况百出,天庭的执法者东皇太一被塑造成荒淫的昏君,对妻子许下的承诺“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被解释成他迷恋女色,抛弃结发妻;而原本人格完美的伏羲被改成了懦弱,失去爱情后就变得疯癫,任由妻子被火神怒烧而不敢为其讨说法……

很多人不满这样的改“神”,认为这些人物有原型的,也是人们崇拜的偶像,应该还原他们本来面目。

但是,真的是这样的吗?

诚然,我们的传统文化有很多好的因素,但是,为了保持所谓的“正能量”和“主旋律”而硬要把那些神话人物“扶正”,实际上是一种对历史的“瞎指挥”,无异于强行给历史涂抹上行政命令的色漆。

事实上,天地初开之时,女娲“炼泥”造人,这本来就是一个创世神话,意在说明人类的源头乃是泥土之俗,而“女娲造人”的神话背后却隐藏着中华文明“男尊女卑”的原始意识;如果从伏羲诞生角度看,女娲反而是伏羲的晚辈,甚至也可以说是伏羲的情人、妻子;至于许下了“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承诺后抛弃结发妻,则更是断章取义了,因为这句话的真正意思是说,只要天下不合,我伏羲就会一直寻找,直到找到合适的位置让天地重新相合,而不是婚内出轨的借口。

我们看文化习俗,不可拘泥于书本,更不能被书本中的固有印象所束缚。就拿春节来说,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春节是辞旧迎新、合家团聚的节日,但实际上,按照古例,周朝时期,春节指的是“岁除”,除夕才是一年结束的标志;唐朝春节在夏至;宋朝春节在立冬……一直到清末民国初年,春节才成定例,在每年农历正月初一。所以说,我们在考证古例时,也应持之有故、言之有理,切莫以自己的好恶强弱来作出判断。

至于说把神话人物“扶正”,还原他们本来面目,也是对历史的一种不尊重。要知道,中国神话与宗教是混杂在一起的,也是我国古代原始氏族的全民信仰,其间杂揉了天神、自然神、地域神等诸多神灵,它们兼具人格性和宗教性;另外,中国的神话人物,其生命形态超越人间,非圣若仙,变动不居,无常而无定形,又岂是后人心胸狭窄可以限抑得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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